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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08 分类:
发布机构: 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6-02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7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周遂德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经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水利厅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南水北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河南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境内输水总干渠长731公里,承担着向华北地区供给优质水资源、拱卫首都生态安全和水安全的重大政治任务。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省高度重视丹江口库区水源保护区、汇水区及输水总干渠沿线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措并举,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确保了陶岔取水口及河南出省境水质持续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标准。

  一、我省制定印发了《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从加强水源地安全保障区管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矿企业综合治理、加大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水源区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尾矿库及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提升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明确了相关的工作任务,水源区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对规划落实负总责,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指导,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二、完善落实相关制度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区域主要河流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确定、地下水水位和水量控制指标确定工作,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持续开展规模以上取用水户、主要河流重要断面水量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四水四定”原则贯彻落实。二是按照“一河一策一图”要求,完善丹江口入库支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组建应急救援管理执法队伍。开展丹江口水库和总干渠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急应对。三是建立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联合会商和分析研判,促进水源区联防联控取得实效,提升水源区水生态环境风险及事件应对水平。

  三、制定实施了《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从水源保护、工程保护、生态保护、保障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细化规定,制定更加严格的措施,用最严格的地方法规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该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1起正式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工程保护。

  四、加大对库区及上游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开放合作新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4方面明确了18项具体工作内容,谋划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建立了规划项目储备库,加大对水源区政策支持和项目投入力度,努力建造丹江口库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绿色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以良好的生态促进水源区高质量发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时代典范。

  五、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在年度不同层次上对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第九条第二款也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水利厅坚决扛牢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化污染防治,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加强风险防范,推动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让首都和沿线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2022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 张 赟

  联系电话:0371-66309256;15890001019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许昌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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