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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02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5-3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14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6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146号提案的答复

于鲁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碳”、“增汇”两手抓协同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答复如下: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自2020年9月22日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宣示和重要论述,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明确了目标与方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组织制定我省碳达峰“1+10+7”政策体系,坚持先立后破,有序安全降碳,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省生态环境厅正在制定《河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把减污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推进生态保护源头控制,协同推进能源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推进交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其他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同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协同推进碳排放管理体系,协同推进试点示范活动开展,协同推进执法督察考核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我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正在组织编制的《河南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提出我省温室气体控制方案,从自然生态、基础设施、重点流域、黄河流域、防灾减灾等方面提出我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促进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碳市场将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碳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19号),对碳市场交易主体的条件、碳排放权的分配与登记、排放交易、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及罚则等作出了规定。此外,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查指南以及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市场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我省115家发电企业参与碳交易,履约完成率99%(按履约量计)。下一步,国家将在发电企业碳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将扩大市场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

  开展气候投融资,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 号),要求各省组织第一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省生态环境厅积极组织各省辖市参与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信阳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探索绿色、创新的投融资模式,引入资金、落地项目、加大投资、争取政策,推动信阳的绿色崛起和双碳目标实现。为此,省生态环境厅积极组织沟通协调,指导帮助信阳市制定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上报生态环境部。目前,信阳市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气候投融资试点评审。同时,人行郑州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局、银保监委河南监管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促进河南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激励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我省绿色低碳转型。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其他省辖市开展气候投融资或绿色金融工作,助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2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范 博

  联系电话:0371-66309850;13783631787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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