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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089 分类:
发布机构: 移动源污染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2-05-2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921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5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921号提案的答复

侯合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纯电动装载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增长迅猛。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6.08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20.64万辆。2021年新能源汽车新增23.75万辆,同比增长179.6%,其中,新能源公交车新增0.15万辆,新能源轿车新增19.55万辆,新能源货车新增0.45万辆,其他3.6万辆。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2021年,全省新建公共充电站639座,公共充电桩1.2万个,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1698座,公共充电桩5.5万个,总功率达到199万千瓦。

  二、我厅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策支持。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出台了大量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2021年,我厅积极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目标。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除按照《实施方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行强调外,对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方式的使用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项目保障。统筹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系统,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工作导向,切实服务新能源汽车相关项目,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对相关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指导,解决环境影响评价中遇到的问题,助力项目尽快落地生效,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三)召开推广应用现场会议。2021年7月,联合省财政厅、住建厅、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在郑州荥阳市召开了河南省新能源装载运输车辆推广应用现场会,充分展示新能源装载运输车辆的成本优势和环境效益,有效推动渣土和商砼行业积极提升绿色运输发展水平。

  三、建议采纳情况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您提案中的“制定我省全区域更新替代新能源装载车计划”和“进一步细化我省重点行业的管控措施”工作建议,能够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有利于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们基本采纳您的建议,其中“由省环保厅牵头”的工作建议未能采纳。根据省政府工作职责分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一)在制定我省全区域更新替代新能源装载车计划方面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也是优化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的重要抓手。新能源装载车更新替代,能够从源头改善我省车型结构,减少燃油燃气货车污染排放,对我省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大作用。在《实施方案》中,已明确提出“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车、搅拌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目标。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相关文件,制定更多、更细、更有利于我省新能源装载车更新替代的具体措施,加大我省新能源装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在进一步细化我省重点行业的管控措施方面

  一是《通知》已明确提出:“除参与绩效分级企业应严格按照绩效分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清洁运输比例要求外,其他煤炭、火电行业煤炭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焦化行业进出企业的煤炭、焦炭等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65%,推进有色金属、建材(含水泥、砂石骨料)等行业清洁运输,砂石骨料进场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20%,石灰石由矿山至厂区原则上采用全密闭皮带廊道等方式运输”。

  二是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厅坚持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作为提升工业企业治理能力,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实施科学精准管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编制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在国家制定的39个重点行业基础上,扩大了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制定了12个省级重点行业、1个通用行业绩效分级减排措施,对同类行业、同类企业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绩效分级管理,实现了全省涉气企业差异化减排措施全覆盖。绩效分级指标包括:工艺装备、能源类型、原辅材料、污染治理技术、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和运输监管等差异化指标,其中,在运输方式中对申报企业的清洁运输比例和新能源车辆或不同排放标准车辆机械的应用比例进行了明确要求,并以此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在不同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对柴油车辆进行差异化精准管控。

  三是为做好错峰生产和日常差异化管控,我省积极推动重点用车企业安装大宗物料运输门禁系统,在管控时段,按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管控措施,针对不同管控时段、不同行业类型和不同绩效分级等级,对重点用车企业运输车辆使用实施差异化管控。

  下一步,我厅将以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为立足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探索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重点关注企业清洁运输比例,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应用。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细化管控措施,加强企业车辆污染监管,通过精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引导企业加快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绿色转型发展,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移动源污染监管处 张武佳

  联系电话:0371—66309068;1378367062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安阳市政府,安阳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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