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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5-2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85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4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854号提案的答复

翟红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空气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会同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任务,精心谋划部署,狠抓“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柴油货车管控、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钢铁、水泥行业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提升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性。2021年,全省完成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序200多个、清洁运输改造企业100余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2315座、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45台、生物质锅炉升级改造88台、燃煤机组综合治理41家、垃圾焚烧炉治理27座、16座冲天炉改造任务,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

  二是强力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行为;扎实推进重点路段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全年共检测柴油货车130多万辆,检出排放不合格车辆1万多辆;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充分依托遥感监测设备进行道路执法,筛查柴油车辆1833万余辆,抄告公安部门处罚5365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全省监督性抽测3.7万台,处罚使用不达标机械违法行为630起,有效遏制了移动源超标排放行为。

  三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制定治理标准和技术导则,突出建筑工地、线性工程、道路清扫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明确主体责任,建设智慧化监管平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坚持“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模式,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2021年全省配备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车辆16000多台,每天对73亿平方米的城市主次干道和8117万平方米的背街小巷实施机械化清扫,全省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是开展农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责任到人、到地块,充分依托“蓝天卫士”实时监控,人防技防相结合,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督导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依法查处随意焚烧秸秆现象,严厉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形成了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禁烧监管格局,全省秸秆禁烧形势整体平稳向好,火情数量与同比下降17%,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1 %以上。

  五是严格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持续保持烟花爆竹禁售禁燃高压态势,紧盯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拉网式巡查,依法依规查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除夕和元宵节期间重点时段,我省PM2.5最大小时浓度分别为51和85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同期分别下降52.3%和21.3%,没有出现大面积重度污染现象。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项空气质量指标同比实现“7降、1增”,综合指数、PM10、PM2.5、SO2、NO2、CO、O3,分别同比下降9.2%、7.2%、13.5%、10%、10%、13.3%、1.2%;优良天数为256天,同比增加11天。5至9月份PM2.5浓度连续三年实现连续5个月二级达标,特别是7月份浓度低至18微克/立方米,达到了历史最低浓度。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积极采纳。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打好三个标志性战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因子、重点时段,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加大攻坚力度,推动解决好我省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夏季臭氧污染重、柴油货车污染排放量大等重难点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坚持把结构优化调整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持续推进“两高”项目排查整治、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关停整合、工业窑炉燃料清洁替代、“公转铁”、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更换、国土绿化等重点任务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瓶颈问题。三是深入开展五个治理行动。坚持把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治理提升、散煤治理清零、扬尘管控提升、秸秆禁烧管控、餐饮油烟治理提升五个行动,不断提高重点领域污染管控水平,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不断加强六个能力建设。以“能力作风建设年”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精准监测、科技监控、环境执法、督查督办、协同管控、帮扶指导等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2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李 江

  联系电话:0371-6630909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政府,开封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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