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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070 分类: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2-05-12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漯河邵陵变限制短路电流网架优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22〕2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漯河邵陵变限制短路电流网架优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漯河供电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780549941B)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漯河邵陵变限制短路电流网架优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邵陵~迟营III回与邵陵~花都II回线路跳通工程

  将现500千伏邵陵~迟营III回(邵迟III回)与500千伏邵陵~花都II回(邵花II回)搭接,形成花都~迟营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约4.3千米,单回架设。配套拆除邵迟III回线路0.5千米、拆除邵花II回线路0.5千米。新建线路途经漯河市召陵区、周口市商水县。

  (二)邵陵~迟营II回与邵陵~花都II回线路跳通工程

  将500千伏邵陵~迟营II回(邵迟II回)与500千伏邵陵~花都II回(邵花II回)线路跳通,跳通后邵迟II回利用邵花II回的间隔接入邵陵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0.6千米,单回路架设。配套拆除邵迟II回线路0.4千米、拆除邵花II回线路0.5千米。新建线路全线位于漯河市召陵区。

  (三)邵陵~花都I回与邵陵~迟营II回线路跳通工程

  将500千伏邵陵~花都I回(邵花I回)与500千伏邵陵~迟营II回(邵迟II回)跳通,跳通后邵花I回利用邵迟II回的间隔接入邵陵变电站,邵花I回的间隔改为备用间隔。新建线路路径长0.24千米,单回架设。配套拆除邵花I回与邵迟II回1#~2#塔同塔双回线路。新建线路全线位于漯河市召陵区。

  总投资22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线路塔基布设高度合理,确保输电线路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我厅委托漯河市、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分送漯河市、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22年5月7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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