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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3-07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2〕1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奋力实现开门红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职能,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做好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紧盯“三个一批”等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主动对接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为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创造条件。

  二、主动靠前服务,做好基础保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动态,指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开展环保设施自查,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单位提出的现实需求和实际困难。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畅通企业群众查询、办理渠道,不断提升各级环评审批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服务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

  三、科学精准施策,推进差异化管控。完善重污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加强预警研判,科学精准施策,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扩大管控范围。坚持民生优先、服务至上,对涉及重大民生、灾后重建的建设项目和国家、省重点项目,给于支持鼓励,不采取限制性停工停产。对各级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及合法守规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督查交办问题企业,要“一事一办”,注重举一反三,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突出的,坚决依法查处整治。

  四、优化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蓝天卫士、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采取“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信息化”远程监管等方式,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对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减少检查频次,实施“无打扰”式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企业服务日”活动,倾听企业呼声,对企业多宣传、常提醒、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开展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组织专家对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服务,主动提供环保技术帮扶。建立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结对帮扶清单,强化跟踪服务,指导重大项目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项目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以及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厅报告。

  2022年3月4日

主办:大气环境处                 督办:大气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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