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22
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1-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2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2〕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2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12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济源、信阳、洛阳。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开封、商丘、濮阳。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信阳、新乡、开封。

  与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漯河、南阳、濮阳。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鹤壁淇滨区、新乡原阳县、许昌开发区、驻马店确山县、信阳固始县、洛阳宜阳县、洛阳栾川县、信阳罗山县、新乡平原示范区、新乡辉县市。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平顶山舞钢市、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开发区、郑州中牟县、新乡红旗区、鹤壁淇县、商丘睢阳区、鹤壁浚县、许昌东城区、濮阳华龙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乡卫滨区、安阳滑县、新乡新乡县、焦作修武县、信阳潢川县、新乡牧野区、周口沈丘县、平顶山卫东区、漯河郾城区、濮阳开发区。

  与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郑州中牟县、漯河召陵区、南阳鸭河工区、开封通许县、许昌东城区、濮阳华龙区、商丘睢阳区、鹤壁淇县、平顶山郏县、三门峡卢氏县。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濮阳市进行警示。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郑州中牟县、鹤壁淇县、商丘睢阳区、许昌东城区等4县(市、区)进行警示。

  2022年1月18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