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26日拟对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一期)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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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 新乡市辉县市静脉产业园 | 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一期)拟选址于新乡市辉县市静脉产业园,采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理方式综合处置危险废物58000t/a,共计36种类别,其中,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置33000t/a、物化处15000t/a、刚性填埋危险废物15000t/a。 项目配套建设安全填埋设施为刚性填埋场一座,采用全地上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库容8.3万m3,总填埋规模1.5万t/a,服务年限10.5a,主要处置含盐废物,处置HW02、HW04、HW06等28个类别的危废。 项目总投资为4.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306万元,占总投资的14.96%。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塔(消石灰与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两级湿法脱酸+湿式静电除雾+烟气再加热+SCR脱硝工艺处理,净化后的烟气经50m高烟囱排放。暂存库、车间等均采用密闭结构,通过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碱洗涤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填埋区预处理车间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和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标准要求,其余各类废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直接作为水封出渣机补水。烟气湿式洗涤塔排水、焚烧车间地面冲洗、物化处置(废酸碱处置和表面处理)废水、填埋场渗滤液和化验室废水与膜系统浓水,采用三效蒸发处理工艺(设计规模为100m3/d)处理,蒸发脱盐系统冷凝液回用于焚烧车间急冷塔用水。 生活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暂存库废气洗涤废水、循环冷却水站废水、物化车间乳化液工段废水,采用物化工艺(气浮+中和沉淀)+水解酸化+A/O-MBR+纳滤+反渗透”工艺,规模为200m3/d)处理,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回用水标准,回用于焚烧车间烟气洗涤系统和地面冲洗等补水。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1840.91t/a,其中3528.73t/a进入回转窑焚烧处置,8312.18t/a进入刚性填埋场填埋。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类生产车间、暂存库、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刚性填埋场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设计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消防水池、炉渣暂存库等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设计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五、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设1座900m3的事故池和1座700m3的初期雨水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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