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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发布时间:2022-01-19 10:10打印页面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我省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大力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其中,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土壤环境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明显增强。

  一、高度重视,不断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污,将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建设会议及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省、法治政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建立健全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机制,制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我厅牵头承担的10个方面33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加大督导力度,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机制。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河南省环保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等制度,强化“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每年组织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办,对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等38个省直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常态推进学法用法。厅党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先后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颁布的《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集体学习,并就下一步的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利用多种形式、多个平台、多个批次组织全厅和全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2021年12月2日,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期间专门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培训会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1万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此外,还组织全厅280人参加了《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活动,全系统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二、突出重点,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一是生态环境领域法治体系不断健全。配合省人大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和常委会审议工作;配合省人大对《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修订;继续推进《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立法进程,配合省政府做好该条例立法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立法调研、起草等工作。指导推动郑州、濮阳、漯河等3市分别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二是“两法衔接”机制更加高效。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豫环文〔2020〕178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沟通、对接、交流,充分发挥好执法协作办公室作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移送公安案件44件,移送司法案件55件,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先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应诉案件2起,协调郑州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了济源市生态环境局6起行政诉讼案件,初步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年”和“装备达标年”活动,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方案》,通过规范机构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等6项重点举措,着力打造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四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我厅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充分发挥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多个省直厅局,结合工作职责,探索研究生态环境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形成17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2030年碳排放达峰、省内外横向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要工作。五是环境经济政策导向作用逐步显现。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定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案件线索清单,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先后启动52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金额18063.01万元。加快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共对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19669家企业和1383家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进行了信用评价,较2020年分别增加了11390家和362家。评价结果在行业绩效分级、环保信用承诺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环保项目资金、企业信贷、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等多个方面得到有效应用。

  (二)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日益健全。通过“三个坚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制定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制度,严把决策程序,细化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范围等事项。对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二是坚持科学决策。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智库建设,聘请专家团队开展生态环境的研判分析,严格落实《河南省环保专家库管理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随机抽取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对涉及专业性的问题进行“专家会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三是坚持公众参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采取多种途径,主动争取社会公众、企业法人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

  (三)依法行政不断深化。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组织开展第三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命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等24个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并推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参加省级示范点评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评选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和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作为生态环境系统候选单位参加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命名了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等10个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三是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标兵创建工作。结合年度培育及验收情况,推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参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驻马店市和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参评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平顶山生态环境局宝丰县分局分别被当地司法部门推荐参评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四是印发了《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紧扣国家、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立足河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科学筹划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宣传对象和组织保障等措施。五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企业群众来电来访咨询事项和涉辐射和危险废物许可证的11个“即办件”事项等全部纳入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并接入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坚持“利企便民”原则,严守服务标准,对企业群众的疑惑和困难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做到“一次性告知”。2021年以来,先后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800余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0余件,接待办事企业群众及电话咨询1万余件次,均妥善处理到位,最大程度地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全面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

  (四)“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深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制定“放管服效”改革、绩效分级管理等9项服务措施,实施25项惠企纾困政策,印发专项文件2个,举办企业服务专场活动6次,开展在线培训19场,现场帮扶企业1598个,实现企业大气绩效提升2066家,解决实际问题5039项。加强重大项目服务,制定出台加快环评审批、推行线上服务、优化监管方式、实施结对帮扶等8条措施,新开工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完成率显著提升。开展省级“企业服务日”活动10次,面向企业,开门纳谏,为企业纾困解难,同时围绕危险废物处置、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等工作开展视频培训,共有16万多人次通过线上参加。提升绿色发展评价服务,细化评价指标60项,开展20个重点行业790家企业的绿色发展评价,发现行业共性问题122项,企业个性问题183项,提出有效建议2068条。

  (五)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加强。在全省开展“深入落实行政指导责任制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活动”,建立执法人员包企业行政指导责任制,助力企业发现生态环境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和瓶颈制约,实现绿色发展。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制定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版)》《河南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排污单位执法监管办法》等制度,采取“互联网+监管”和无人机巡查等“无打扰”监管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及时公布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畅通“12369环保热线”、环境信访、网上投诉渠道,开通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认真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有效化解环境纠纷。2021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0660件,累计罚款金额5.51亿元。使用配套办法查办环境违法案件478件中,按日连续处罚2件,查封扣押354件,限产停产23件,移送公安及司法案件近百件,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相对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满意度亟待提高。二是部分县(市)“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三是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

  2022年,我厅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不断提升依法治污水平,为实现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等目标任务提供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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