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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发布时间:2021-11-24 16:54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其中,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市和济源示范区等14个省辖市(区)将出现3天及以上重度污染过程,商丘、周口等2个省辖市将出现2天及以上重度污染过程。

  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市和济源示范区等14个省辖市(区)于11月23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商丘、周口等2个省辖市于11月23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响应。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省辖市(区)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拒不执行管控措施、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各地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和产品的使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心协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同时,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地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联 系 人:熊 飚、李 方

  联系电话:0371-66309080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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