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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225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1-11-1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撤回《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21〕2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撤回《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此函复。

  2021年11月1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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