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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6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1-07-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5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3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58号提案的答复

彭诗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行政行为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圆满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高位推进攻坚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把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多次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常务副省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担任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多次采用“四不两直”方法实地督察、暗访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筹划,由分管领导带队成立各项专班,推进攻坚任务落实。

  二、逐步规范攻坚机制。建立排名考核机制,制定印发《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每月对各省辖市及所辖区、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通报,对空气质量排名连续靠后的市、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联合约谈,每年对各地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建立调度推进机制,制定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任务调度推进实施办法》,建立清单台帐、细化目标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和各职能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采取月例会、季度会、专题会、现场会等形势,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建立环保督察机制。每年由省级领导带队,组成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全省17个省辖市党委政府、济源示范区和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保督察,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三、深入推进污染治理。深入开展“三散”治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农业领域燃煤治理、烟花爆竹禁放等污染治理行动,不断拓展污染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完成“双替代”530万户,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0万余家,完成锅炉综合治理 508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提标治理8个,完成钢铁企业153个有组织和156个无组织、水泥企业317个有组织和383个无组织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序,查处“黑加油站点”586家、“黑加油车”783家,查扣劣质油品2598吨,安装重型柴油货车在线监控设施10.53万辆,采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约10.1万台,查处超标柴油货车3.4万辆次,有效减少污染排放。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采取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联合执法、组织地市异地互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执法等方式,开展了全省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砖瓦窑企业专项检查等多个执法行动。全省各地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期的专项执法和属地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突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和夏季臭氧污染两个重点,精准科学依法应对和管控,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大气环境。在秋冬季,制定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措施,实现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管控全覆盖;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对秋冬季污染天气精准预报预警,对重点企业驻厂监管,对管控问题暗访核查,对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严格督察问责,对各类环境问题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各项管控措施有效落实。

  经过全省上下努力,2020年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多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3、5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13.5%、11.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5天,比2019年增加52天;污染天数占比大幅度下降,比2019年减少34天。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积极采纳。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按照年度目标和阶段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分区域、分时段科学设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领域任务目标,达到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的。深入开展空气质量达标县创建活动,推动更多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二级达标”,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新县、栾川、商城等9县实现了空气质量二级达标,今年要进一步加大空气质量达标县创建活动力度,推动光山等县实现二级达标,力争2021年全省二级达标县达到10个以上。

  二、坚持结构调整,标本兼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稳妥推动许昌等省辖市市区内燃煤火电机组“退城进郊”;持续开展落后产能清零行动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持续推进环保产业发展,深化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清洁取暖;积极推动铁路专用线建设,不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强化面源污染管控。

  三、坚持精准治污,重点突破。紧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因子,明确目标和要求,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紧盯夏季和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加强夏季VOCS治理,坚决打好臭氧管控攻坚战;严格控制秸秆禁烧、加强重污染天气管控、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促进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夏季和秋冬季错峰生产,强化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

  四、坚持科学治污,提升成效。扎实有序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推进NOx和VOCs协同减排,对尚未达标的空气质量污染因子,分析源头症结,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科学安排任务量和时序进度,推动企业“梯度治理”,切实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依法治污,强化监管。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六、坚持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约谈问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行政监管手段和生态补偿、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和超低排放电价水价等环境经济政策机制,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力、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大气环境治理体系。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1年5月7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李 江

  联系电话:(0371)6630909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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