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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62 分类:
发布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文日期: 2021-07-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8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4号提案的答复

黄旭东、何建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总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基础研究。起草《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出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黄河流域河流生态系统健康》《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思路举措》等专题研究,谋划七大类420多个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二是强化环境治理。全面开展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等排查整治,对蟒河、金堤河、青龙涧河等主要支流实施综合治理。持续深化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三是严格监督执法。开展3次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无人机航测协助执法方式,绘制了黄河生态环境污染源图谱,发现和整治环境问题隐患1.2万个。开展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对9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13个省直部门开展为期15天的督察,重点督察解决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生态环境问题。四是防范环境风险。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编制黄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管控,维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全。2020年,省辖黄河流域18个国家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7个,占比94.4%,高于国家下达66.7%的目标,流域内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五是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印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相关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目前,《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审定,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六是配合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结合我厅工作职责,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初稿)提出科学合理的调整建议。目前,《河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审定,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要求,着力打造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加快编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黄河生态保护立法,完善地方排放标准,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强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聚焦水、大气、土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推进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污染、黑臭水体等排查整治。统筹做好流域9市1区生态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配合省林业局不断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依法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强省奠定良好基础。

  2021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杨 峰

  联系电话:0371-66309106;15838269192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政府、濮阳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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