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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124109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1-07-28 17:07打印页面

省水利厅:

  王著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我省疏通全域循环水系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规范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职责分工,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已采取的措施

  (一)统筹谋划实施水污染防治。2015年我省印发了《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碧水工程》)。2017年初,我省印发《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制定出台“1+2+9”系列文件。2017年底,我省印发了《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2018年,我省进一步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2018-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安排部署。

  (二)积极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近年来,各地把水污染防治与河长制、四水同治、百城提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实施了河流清洁行动,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谋划实施一批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截止2020年底,国家考核我省的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中,按考核因子平均浓度计,Ⅰ~Ⅲ类水质断面73个,占77.7%(达到国家要求的≥57.4%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9.6%的目标)。

  (三)积极推动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近年来,我省以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动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中明确提出,省级生态县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城市河道生态功能良好,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坡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全省共有22个省级生态县,这些地区通过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下步措施

  (一)编制实施全省“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河南实际,深入谋划“十四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机制,加快完成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谋划将河湖生态缓带修复和湿地恢复等水生态指标纳入规划中,为河流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依据。

  (二)打好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攻坚战役。以劣Ⅴ类断面和不能稳定达标断面河流为重点,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全省重要江河湖库联合调度和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谋划实施一批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水系连通等工程项目,推动河湖水生态恢复。

  (三)强化科技治污水平提升。积极推广《生态环境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不断提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效能。谋划编制《河南省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指南》,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完善国、省、市控(县级)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高自动监测能力,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开展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排查,扩大监控覆盖范围,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联系人:杨学来 联系方式:0371-66309175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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