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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60 分类:
发布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文日期: 2021-07-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74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10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746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河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有效支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黄河流域9市1区,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7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0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8个。正如贵委在提案中指出的,自然保护地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在您提出的建立协作机制、统筹三条控制线、探索智慧监测平台等方面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协作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

  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自2017年开始,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部署,连续四批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我们充分发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通过环境保护委员会安排和部署绿盾行动的各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函》(豫环函〔2018〕73号)、《关于开展河南省”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函》(豫环函〔2019〕183号)、《关于联合开展河南省”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0〕119号)等文件,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实地核查,良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对开展好绿盾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推进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科技手段,提升自然生态监管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方法,提高自然保护区监管水平,在“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基础上,自2021年4月起,运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实施动态监测,每季度对全省自然保护区进行一次全覆盖监测,通过分析我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中心常态化接收资源系列、高分系列自然资源陆地遥感卫星数据、无人机航空摄影系统数据等,对变化情况进行研判,核实现有问题整改进展,发现疑似新增问题点位,逐步建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目前,已经完成2021年第一季度对黄河流域新增问题点位的遥感监测、问题研判及反馈工作,正在督促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核实问题、落实整改。

  (三)开展调查与成效评估,确保监管效果

  2019年,我省配合生态环境部对秦岭区域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管护成效评估。2020年,我省配合生态环境部对黄河流域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管护成效评估,利用国家管护成效评估,发现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提升管护水平。2020年下半年,我省启动了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成效评估工作。组织专家对黄河沿线的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濮阳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管护成效评估。目前正在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上述3个保护区保护成效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待分析完成后及时反馈相关地市,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目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国正在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梳理调整归类,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由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此次整合优化,调出了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开发区、村庄和居民,解决了原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

  (五)开展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

  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部署,为调查评估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变化情况,现正有序开展全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目前,我省已经研究制定了2015-2020年河南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完成了4781个点位的野外调查,基本摸清全省生态系统现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核查任务,圆满完成五年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野外调查工作,是全国率先完成此项工作的省份之一。

  (六)配合划定生态红线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的要求,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相关文件,明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规则,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对各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初步成果进行论证。目前,《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审定,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14221.7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58%,涉及全省18个省辖市122个县(市、区)。

  (七)探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2017年起,根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我省实施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对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实行阶梯式奖惩,用经济手段推动污染防治。2020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出台《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要求黄河流域上下游省份加快推进建立省际间黄河干流和重要一级支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动补偿机制建设向流域所在的市县延伸。为落实该实施方案,我省积极与上游的山西省、陕西省和下游的山东省展开磋商,目前河南与山东两省政府已正式签署《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同时认真开展省内调研,印发了《河南省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引导市县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监管能力与水平,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工作,出台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履行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职责。一是进一步加强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督办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探索河南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办法等,提高监管效能,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二是探索建立智慧监测平台。参照国家卫星遥感影像解析疑似问题的做法,与有关技术单位合作,建立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手段发现问题的智慧监测平台,增加发现自然保护地、红线范围内问题线索的渠道,全面提升现代化监测预警能力。三是强化五年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成果应用。发布河南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白皮书(2015-2020年)并加强成果应用,总结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其成效,揭示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及其成因,提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建议,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绿色发展等写进正在制定的《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下一步我们将在《条例》出台后,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河南人民的“幸福河”。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5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秦铭春

  联系电话:0371-66309102;18539919977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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