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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58 分类:
发布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文日期: 2021-07-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1045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10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104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河南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感谢贵委对我省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关心。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世世代代的人们沿黄河定居,依黄河生活,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不可避免地与湿地保护产生冲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南考察调研,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将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迎来新契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统筹谋划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我省先后印发的《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统筹谋划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布局;二是积极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指导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把水污染防治与河长制、四水同治、百城提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实施了河流清洁行动,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谋划实施一批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郑州大都市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二)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近年来,我厅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截至2020年年底,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实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一是联合多部门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连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紧盯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促进全省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截至目前,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区“绿盾”重点问题点位共297个,已整改完成285个,其中郑州大都市区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点位共70个,已整改完成68个;二是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及郑州大都市区自然保护地成效评估。目前已配合国家完成秦岭地区和黄河流域共七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同时完成对郑州黄河湿地、开封柳园口黄河湿地、濮阳黄河湿地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经评估,自然保护区工作制度基本健全,管护设施相对完备,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渐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显著提高。

  (四)支持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近年来,我们把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大力推动,全省共命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8个,省级生态县22个。其中,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郑州新密、开封兰考),省级生态县4个(郑州新密、巩义,开封兰考,新乡长垣),通过扎实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有效促进了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经济等多方面综合发展。

  (五)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我省每年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围绕当年宣传主题,邀请省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公益组织代表以及省内主流媒体参加,以专家学者论坛峰会、主题演讲、公益影片展演、主题摄影展、主题少儿绘画展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综合宣传,不断提升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有效促进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六)构建专家团队,创新环境治理体系。通过建立专家库和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队的专业优势,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更加科学有序的促进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环境治理。我厅先后印发《河南省环保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关于成立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建立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的管理制度,成立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确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专家的人员名单。今年1月,我厅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搭建了协同创新的科研平台,实现了管理与科研的无缝对接、优势互补,推进了产学研用项目创新模式的建立。

  (七)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统筹谋划环境治理项目。为促进绿色发展,中央和我省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政策,通过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业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渠道,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今年,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三门峡、洛阳和郑州3市,认真谋划黄河中游右岸(河南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计划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廊道涵养带建设、矿山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通过申请中央资金、省级财政安排、市县财政筹措、社会资本投入等渠道筹措资金。通过实施该项目,黄河中游右岸地区人水关系将进一步改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以中原城市群为主的动力系统将更加强劲,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将明显提高。

  (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科学运用监测数据。一是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善黄河流域污染源监测体系,有力提升污染源监管水平;二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沿黄5个自然保护区、黄河流域11条干流地表水区域违法违规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及时研判分析,摸清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地表水风险源分布现状,助力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三是积极发挥自动监控“千里眼”作用,持续运用信息化手段,将黄河流域涉水污染源企业超标排放纳入重点监管,依据自动监控数据,每日编发全省污染源超标预警报告,及时制止污染源企业超标排污,提高了黄河流域非现场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为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提供了可靠数据支撑;四是建设大数据监测平台,运用数字化技术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2019年,我厅开展河南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建设,打通数据壁垒,开展数据资源整合。2020年4月筹划开展平台(二期)建设,对(一期)项目进行深化提升,对污染源进行“一企一档”“一源一码”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郑州大都市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编制实施全省“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河南实际,深入谋划“十四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机制,加快完成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二是打好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攻坚战役。以劣V类断面和不能稳定达标断面河流为重点,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全省重要江河湖库联合调度和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三是提升科技治污水平。积极推广《生态环境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指南》,不断提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效能。谋划编制《河南省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指南》,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完善国、省、市控(县级)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高自动监测能力,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开展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排查,扩大监控覆盖范围,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二)持续推进郑州大都市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等用地调查试点工作,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基础上,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开展73小类外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设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高背景区土壤调查、土壤生态调查、道地药材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土壤污染调查试点工作;二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指导郑州大都市区县市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活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2021年年底前更新排查清单和整治清单,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三是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实施严格耕地保护,巩固安全利用成效,充分运用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将“一图一表”的耕地分类结果,落实到每一个地块;四是加强指导帮扶工作。支持郑州大都市区结合郑州市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开展污染地块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支持巩义市开展县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联动监管试点,探索建立信息共享、用地准入、规划比对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指导郑州市开展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管理试点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

  (三)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聚焦“四类”重点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积极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起以卫星遥感为主、无人机核查为辅、人工核查为补充的核查机制,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二是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大都市区其它自然保护地成效评估工作,有效督促郑州大都市区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促进自然保护地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不断维护我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以及《河南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等文件要求,积极指导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态示范创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五)继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持续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重点增加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生物多样性宣传内容,维护区域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在黄河流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工作,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析保护成效,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完善生态环境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管理制度,强化科技支撑。一是完善我省生态环境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专家智囊团队作用,做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各类综合治理工程的创新应用;二是联合全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优势科研资源,形成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新模式,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七)指导加强地方项目储备,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指导各地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对各地申报的项目,我省将按照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及时审核并提交国家,争取将更多成熟、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我省将结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先支持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

  (八)持续完善黄河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一是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谋划涉水污染源环境监控范围,在“扩面”“提质”和“增效”上下功夫,通过创新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为黄河流域“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二是继续加强对黄河流域郑州大都市区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干扰及地表水风险源遥感监测,深化卫星遥感数据在黄河流域保护中发挥的作用;三是在郑州“城市大脑”基础上,积极筹划“黄河(郑州段)数字化生态保护检测平台”建设,利用时空大数据平台,聚合黄河流域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生态屏障及生态环境数据等多种数据,通过多维融合、关联分析等,对黄河流域作出更精准、全面的分析判断,实现生态环境智能监测、评估、预警,构建黄河流域实景三维平台,实现黄河流域生态数据的三维可视化表达。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贵委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杨云涛

  联系电话:0371-66309102;18539919977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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