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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财务审计处 发文日期: 2021-06-0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10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6号建议的答复

宗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陆浑水库环湖沿线生态环境整治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陆浑水库是一座总库容为13.2亿m3,以防洪为主的大(Ⅰ)型水利枢纽工程,是黄河花园口以上重要洪水控制工程之一,是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高度重视嵩县及陆浑水库环湖沿线生态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727万元,支持嵩县开展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1300万元,支持陆浑水库入库河流沿河截污治污工程项目;筹措资金7981万元,支持嵩县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及淤地坝治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水利发展。

  二、积极谋划环境整治项目

  近年来,嵩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消了环湖畜牧养殖业和库区水面网箱养殖及旅游、水上餐饮等项目,拆除了周边违建项目,大坝进行封闭管理等,有力改善了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为保护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做出了巨大贡献。陆浑水库管理局会同嵩县政府完成了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边定界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水库环湖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省组织三门峡市、洛阳市和郑州市认真谋划黄河中游右岸(河南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其中涉及嵩县陆浑水库相关项目总投资4亿元,该项目已分别报送国家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努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建立了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范围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组织指导力度,支持嵩县生态保护和治理项目建设,助力嵩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指导嵩县进行水库岸线生态利用,共同管理好、保护好陆浑水库。二是指导嵩县按照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储备,扎实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及时组织项目审核和上报,申请将更多成熟、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最大限度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衷心感谢嵩县县委、政府长期以来对陆浑水库的支持,感谢库区人民对水库建设做出的牺牲和贡献,感谢您对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021年6月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财务审计处 谢志广

  联系电话:0371-66309053;1873710855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洛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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