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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田调研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来源:河南环境发布时间:2021-04-23 08:31打印页面

  王仲田调研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扛实政治责任强化监督作用,以生态环保督察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4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仲田赴驻马店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环保监督工作能力水平,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忠诚奉献,充分发挥“督政”职能作用,推动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擦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当前,我省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挂牌成立不到半年,大家克服各种工作、生活困难,迅速进入角色,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督察工作之中。王仲田十分关心驻市督察工作,利用陪同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驻马店市调研的午休间隙,专门到驻该市的我厅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进行调研,看望慰问全体人员,查看工作生活状况,并与新入职的年轻同志进行亲切交流,叮嘱大家要始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既要保障好基本办公条件,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及党政机关办公面积规定;同时鼓励大家要树牢理念、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担当奉献,切实学好督察业务,练就过硬本领,敢于较真碰硬,坚决盯住问题不放松,既督政又督企,确保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生态环境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王仲田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职责的硬招、实招。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建设,研究批准设置了6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是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王仲田强调,一要扛牢政治责任。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以高质量的工作实效和良好形象,全面体现河南生态环境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积极助力我省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二要发挥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全面配合落实好当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交办问题线索监督整改,进一步熟悉情况、转变角色、融入当地,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督政”职能和“利剑”作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当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三要严肃纪律要求。全体督察人员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时刻树牢廉洁自律意识,练就廉洁自律的金刚之身,保持定力,不受腐蚀引诱,更不能被拉下水,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的良好形象。四要提升能力素质。采取多种举措,逐步规范管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用忠诚、干净、担当、奉献谱写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事业的新篇章。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督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编辑:李 真  审核:孙小蒙

  美编:余帅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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