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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以有力监督推动整改责任有效落实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12 09:37打印页面

针对2016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累计向平顶山市宝丰县交办55个问题,向平顶山市石龙区交办13个问题4月8日至10日,驻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定向发力,对宝丰县、石龙区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经现场核查,宝丰县和石龙区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问题多数已完成整改其中宝丰县55个问题中有54个基本整改到位石龙区13个问题中有11个基本整改到位。核查过程中发现宝丰县、石龙区两地在矿山治理、水污染治理、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等方面存在进展较慢、建设滞后、措施不力等问题,驻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将这些问题移交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议下发专项提醒函,督促两地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完成整改。

下一步,驻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坚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严格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为建设美丽鹰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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