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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环攻坚办〔2021〕14号关于全省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情况的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2021-03-03 09:32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元宵节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批示要求和省政府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省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是省辖市空气质量显示,禁燃禁放效果显著。在气象条件不利情况下,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轻度污染水平,在燃放重点时段,全省PM2.5平均浓度变化率为9%,远低于2020年、2019年同期40%的变化率,全省空气质量未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转差现象。

  二是县(市、区)空气质量显示,较同期大幅度改善。全省10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维持轻度污染水平,在燃放重点时段,均无“爆表”现象。仅有10个县(市、区)部分时段PM2.5小时浓度为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比2020年同期减少5个,比2019年同期减少65个。

  三是与周边省份对比,控制效果比较好。在燃放重点时段,我省除商丘、安阳市外,16个组分观测站显示PM2.5中钾离子浓度为0.09~3.7微克/立方米,镁等其他特征离子浓度均处于较低水平。北京、廊坊、聊城市、德州市、菏泽市等城市因燃放烟花爆竹PM2.5中钾离子浓度范围达8.12-34.8微克/立方米,我省比其浓度值低了9倍。

  为做好2021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元宵节前,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关于对做好元宵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提醒的函》,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较多的24个县(市、区)所在省辖市政府进行重点提醒,同时提醒其他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措施落实。但从空气质量监测、“蓝天卫士”监控和暗访暗查情况看,鹤壁市浚县、商丘市柘城县、信阳市新县、新乡市获嘉县、安阳市安阳县、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口市太康县和项城市8个县(市)依然管控不力,多处燃放烟花爆竹,进而导致其部分时段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对区域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空气质量改善造成不良影响。

  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对上述8个县(市)以及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省辖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被警示提醒的24个县(市、区)中,元宵节期间依然管控不力的安阳市安阳县、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口市太康县和项城市4个县(市)政府进行约谈。上述县(市)要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并整改禁售禁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所辖区域内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实到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部署要求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地引以为戒,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一是结合2021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部署安排,持续依法依规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二是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清查“打非”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行为;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转变旧风陋俗,树立文明新风,营造禁售禁放浓厚氛围,持续巩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21年3月2日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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