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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2-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1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1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南阳、济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开封、焦作、濮阳。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2020年1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三门峡、商丘、新乡。

  与2020年1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焦作、安阳、濮阳。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原阳县、信阳息县、平顶山鲁山县、许昌开发区、漯河召陵区、南阳西峡县、洛阳孟津县、信阳新县、南阳淅川县、三门峡卢氏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焦作武陟县、焦作博爱县、新乡获嘉县、濮阳华龙区、安阳汤阴县、濮阳南乐县、洛阳吉利区、开封尉氏县、濮阳范县。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2020年1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三门峡陕州区、新乡封丘县、新乡原阳县、平顶山舞钢市、南阳镇平县、濮阳清丰县、新乡新乡县、南阳淅川县、鹤壁浚县、商丘柘城县。

  与2020年12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信阳潢川县、焦作武陟县、驻马店新蔡县、安阳滑县、安阳汤阴县、濮阳南乐县、焦作博爱县、新乡获嘉县、濮阳范县、开封尉氏县。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濮阳市;焦作博爱县、新乡获嘉县、安阳汤阴县、濮阳南乐县、开封尉氏县、濮阳范县。

  2021年2月2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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