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122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大气综合观测网补充及高山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嵩山、鸡公山和伏牛山区域大气污染高山站建设,采购大气光解速率在线监测分析仪、大气在线重金属元素测定仪、EC/OC自动监测仪、阴离子、阳离子在线离子色谱仪、温室气体测定仪(CO2、CH4、H20、N2O)、空气自动站常规六参数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豫政采(2)20201637-1 | 详见招标文件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 18,880,000.00 | 元 |
采购内容见表:豫政采(2)20201637-1采购内容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毅 张桂生 魏经会 黄娟 刘福祥 袁明浩(采购人代表) 王潇磊(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143,4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309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J座4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235366、15538330285 邮箱:hnacg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235366、1553833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