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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三门峡市《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发布时间:2020-08-06 15:28打印页面

  8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宁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朱长青,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高欣,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邵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张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院长张新中,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薛崇林,全国人大代表、三门峡市市长安伟和全国人大代表李勤、宁建华等参加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副主任吕均平,副市长万战伟,市二级巡视员刘会林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晓云出席座谈会或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灵宝市豫灵镇堡里村农用地安全利用试验示范点、函谷关镇西留村灵宝鑫安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湖滨区中原黄金冶炼厂老厂区污染地块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问卷调查、随机暗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张维宁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扎实开展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要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深刻内涵,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权威性、前瞻性、定期性、持续性应对土壤污染的隐蔽性、滞后性、积累性、长期性,保持战略定力,优化工作流程。要增强法治观念,逐条对照法律条文,把法定职责、重要制度和关键措施落到实处,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执法、强化监管,依法惩处土壤污染违法行为。

  安伟主持座谈会时强调,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履职尽责,改进作风,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要以“无废城市”创建为抓手,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好《土壤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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