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
意见还明确了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