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20
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115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07-07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23050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0〕13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230506号提案的答复

周勇委员: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引黄济卫提质卫河生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采取的措施

  (一)统筹谋划实施水污染防治。我省印发实施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2018-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确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4个标志性攻坚战役,并且每年印发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

  (二)完善法规标准及工作推进机制。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并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二是制定实施了多个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是印发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成效考核细则》,对各地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考核。四是结合各流域水质实际,进一步修订了水质预警条件,实现水质自动站建设覆盖到县,对地表水质进行全天候监测预警。五是实施水质月排名制度和月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1至12月,全省支偿9528万元,得补9514万元。此外,还采取周调度、月分析、定期通报、视频推进、现场督办、致函督办、曝光、约谈、业务培训等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多措并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高位推动。组织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省政府领导对水质排名靠后的地方进行工作提醒约谈。二是加强督办。对卫河挥发酚超标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并持续跟踪问效。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组织各地谋划实施了一批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使各流域干支流水环境质量逐年得到改善。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或长期不能改善的,将视情况提请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照国家和我省水质目标,组织督促各地认真实施“一河一策”的水质限期达标规划或方案。对不达标地表水断面进行逐个督办、点穴式督导,尽快改善相关河流水质。

  (二)推动形成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合力。将推动把水污染防治攻坚同落实河湖长制、四水同治、百城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好打赢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攻坚战役。

  (三)推动加快治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将进一步加大调度督办力度,督促各地不断加大投入,加快治污工程项目建设。对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逐一销号。同时,督促新乡市在加快推进卫河相关治理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尽力保障生态用水。

  (四)谋划好“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省实际,谋划好“十四五”水生态保护目标、任务,加强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做好顶层设计,为“十四五”水生态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7月1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刘卿峰

  联系电话:0371-6630909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