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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文日期: 2020-06-1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63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0〕10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636号提案的答复

郭卫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河南段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提案收悉。经与省林业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黄河河南段的状况符合实际。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世世代代的人们沿黄河定居,依黄河生活,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不可避免地与湿地保护产生冲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南考察调研,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将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迎来新契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宣传等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

  (一)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在国家统一部署下,我省对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认真核实,建立问题台帐,对不同问题点位制定“一点一策”的整改措施,督促各地认真整改,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自2017年绿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沿黄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的97个焦点问题,整改完成率已达到91.2%。

  (二)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绿盾行动,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疑似问题点位,尤其是重点问题点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加强整改,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三)拓宽监督检查手段。利用无人机对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点位进行拍摄,对自然保护区内山岭、沟壑、湿地等人员难以接近的地区进行勘察,实现对遥感监测问题点位的全覆盖,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

  二、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确需建设项目,要编制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或者将生态影响报告作为环评报告书的专章,与环评报告一同审批。在项目实施前,要委托技术单位对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进行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项目实施后要采取生态监测措施,监测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三、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宣传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日的宣传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2017年,以突出“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旅游”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2018年,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河南生态文明建设——纪念生物多样性行动25周年”为主题,组织召开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论坛峰会、举办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影片展演,提升社会各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2019年,以“我们的生物多样性,我们的食物,我们的健康”为主题,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演讲、播放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片等,并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专题摄影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当天,在南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大会现场和我省省政府同步展出获奖作品,此后,摄影获奖作品陆续在全省十八个省辖市巡回展出,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今年,我们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灵活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短信。二是制作生物多样性保护短视频,在全省生态系统“两微三号”新媒体平台上集中发布,并通过全省生态系统干部职工在微信群、朋友圈进行广泛转发宣传。三是制作生物多样性知识科普展板进行展览,并指导各省辖市同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共同保护我省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下,我们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助,做好黄河河南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研究制定黄河湿地保护规划

  为加强黄河湿地保护,我省在黄河沿线先后建立了5处自然保护区和5处湿地公园,目前除焦作温县、新乡原阳等地黄河滩区外,其余均已列入自然保护区或湿地公园保护范围,覆盖了黄河湿地80%以上的区域,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提升黄河湿地生物多样性奠定了基础。

  针对客观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全国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就是要解决自然保护地范围同村庄、基本农田范围重叠等各类问题,国家要求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后,认真组织开展、完善自然保护地勘测定界工作。

  对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在《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对黄河湿地的保护有专章规定,提出了黄河湿地的保护利用方式和要求。目前黄河湿地已建的10处自然保护地均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及管理条件按要求编制了总体规划,明确了保护目标等内容。后期我省林业局将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之后组织开展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及黄河湿地保护规划。

  (二)持续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

  一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将黄河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列入禁止开发区管理,除不可避让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防洪工程、公路、高铁跨河桥梁等)按程序报批可以建设之外,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禁止建设任何开发性项目。

  (三)加强巡护管理,禁止开垦嫩滩行为

  《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因黄河河道滚动新产生的滩涂湿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但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黄河岸边百姓的耕作习惯,个别地方出现农民开垦嫩滩的情形,我省将进一步督促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巡护管理,此外将利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方式对湿地周边因生态保护而造成损失的农户进行补偿,提高其湿地保护积极性。

  (四)合理开发,引导开展生态旅游

  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展生态旅游,为公众提供观光休闲的好去处,我省在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三门峡天鹅湖景区、吉利西霞院景区、济源黄河三峡等景区景点的基础上又建立了5处湿地公园。今后将进一步引导地方政府,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黄河湿地旅游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活动,逐步减少因生产活动对黄河湿地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完善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

  为加强黄河河南段生态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把空间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修复与治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绿色发展等等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制的力量保障我省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

  (六)规范水利设施建设,清理整顿黄河流域水电开发

  加快黄河流域水电开发的清理整顿,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法定保护区的梯级电站,依法退出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对依法保留的,要针对流域水生生境破碎等问题,制定恢复河流连通性和鱼类产卵场等功能的措施。同时,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栖息地生态修复、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纳入《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加以保障。

  (七)坚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我省每年在“6.5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平台等方式对社会开展宣传工作,其中黄河湿地洛阳管理处、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及相关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还不定期的开展动物保护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提升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生态环保从娃娃抓起,逐步将绿色发展理念变成全民自觉行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尤其是黄河河南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0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杨云涛

  联系电话:0371-66309102;13838092588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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