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环评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 | 许昌市建安区、漯河市临颍县、郾城区、舞阳县、源汇区、驻马店市西平县、遂平县、确山县、信阳市平桥区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工程拟建公路共占地2777.0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336.60公顷,临时占地1440.48公顷。总挖方1610.8万m3,总填方3360.50万m3,借方2095.11万m3,借方来源于取土场(34处取土场);弃方330.98万m3(8处弃渣场),弃方全部运至附近的弃渣场。表土剥离量576.77万万m3,全部作为绿化用途回填利用。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临颍西服务区、邢集服务区、临颍西互通收费站、建安互通收费站、漯河西互通收费站(含监控通信分中心、漯河西养护工区)均采用一体化A/O二级处理工艺;驻马店境内服务设施采用隔油池+多段多级AO处理工艺。 二、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公路养护及维修产生的筑路废料采用就地回用方式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公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定期清扫路面洒水,减少路面扬尘;各类服务设施生活区供热、供水、食堂采用清洁能源。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