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20
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047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06-02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0〕6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雷雪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防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餐饮油烟治理也被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等重点工作一并推进实施,取得了积极工作成效。

       一是出台《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对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各餐饮服务单位对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负责任主体,要对油烟污染实施治理,管理部门对餐饮油烟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全省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二是制定《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要求餐饮单位选用动态物理屏蔽、水喷淋洗涤、高压静电(等离子)、物理过滤(丝网、活性炭、钢丝等)、光催化、生物净化和液沫洗涤等环保、高效技术工艺设备配套;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细化规范,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1次,定期进行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与城市管理部门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控信息系统平台联网,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

  三是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制定《河南省餐饮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新乡、安阳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对济源示范区、固始县进行工作督导。截至目前全省15.7万户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98%、达标排放率80%,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自办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保持全覆盖。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全部予以采纳。今年全省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落实《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加强对餐饮场所、经营商户油烟排放情况日常巡查检查,月巡查率不低于20%;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责令暂停营业并限期改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达标排放情况检测,每季度抽检率不低于25%,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或重点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屡查屡犯的餐饮服务单位将加大检测频次,尚未配备检测设备的城市要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工作,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0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李 江

  联系电话:(0371)6630909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洛阳市人大,洛阳市政府。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