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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各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9日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