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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20-0029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0-03-30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20]8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566C)报送的由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省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节水灌溉措施,取水位置和取水量严格执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决〔2019〕82号)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切实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做好本项目涉及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和运营期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

2.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优化施工线路,限制施工范围,规范施工行为,采取分时、分区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按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相关要求,做好本项目穿越的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武陟嘉应观黄河省级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过程中,采取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

3.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等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覆盖、围档、喷淋洒水、车辆密闭和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地表水环境、噪声等进行监测。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9年3月2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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