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0〕73号)转发你们,望各地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2020年2月28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