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
你中心呈报的《关于许鹏飞同志辞职情况的报告》(豫环监测党〔202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许鹏飞同志辞职,请按照规定办理辞职相关手续。
2020年1月8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