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拟批准公示 > 环评

拟对濮阳市诚盛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时间:2019-12-31 08:35打印页面


关于2019年12月31日拟对濮阳市诚盛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6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濮阳市诚盛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应用项目

盘锦南路与胜利东路交叉口

濮阳市诚盛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盘锦南路与胜利东路交叉口,拟在厂区建设一座源库,拟使用放射性核素131Ba进行油田测井。根据测井任务在厂区源库进行分装,分装后由测井车运输至现场进行测井。主要测井地点为河南省濮阳市地区、其他有需要的省市。单口井最大用量为100mL(活度5.5mCi),每天最多测井10口,全年工作约300天。工程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XXX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