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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解决省级环保业务用房需求,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厅)向省政府申请了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经省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同意,项目主体实行代建制,省发展改革委是此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的批示要求,在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厅与代建单位共同努力,于2018年11月完成项目工程验收、搬迁入住并正式投入使用,为打好打赢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很好地发挥了财政投资效益。
按照《河南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管理实施细则》(豫财建〔2018〕71号)要求,2019年6月我厅筹建部门和代建单位共同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文件报送省财政厅,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省财政厅审核,该项目原批复总概算20782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21119.41万元,超出原概算337.41万元,超支比例 1.62%。主要原因是在做初步设计概算时,项目所在地上级供电电源位置、距离均不确定,变配电的高压电缆外线工程无法确定概算数额而缺项。
2017年8月该项目正式供电方案确定后,经核算变配电的高压电缆外线工程需增加工程费约441万元,并向省发展改革委致函申请增加变配电工程费。为有效推进项目后续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正式供电,经与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此项目的主管部门沟通,同意变配电工程由代建单位组织一体化招标、建设。
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情况,现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投资概算予以调整。
请予支持为盼!
联 系 人: 李 彦
联系电话: 13783717857
附件 河南省财政厅工程决算审查批复意见书(豫财投审〔2019〕24号).pdf
2019年8月1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