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2845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8-0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5月全省乡镇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2019]12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5月全省乡镇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扬尘管控,加大颗粒物削减力度,省生态环境厅自2019年1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降尘监测工作。降尘监测为A、B缸平行双样监测,降尘数据固定选取A缸数据,若A缸数据无效,则取B缸数据,双缸数据不进行平均计算。现将2019年5月全省乡镇城市降尘监测结果(详见附件1)通报如下:

一、乡镇降尘监测数据上报情况

全省共1804个乡镇均设置降尘监测点。5月份共有17个省辖市1629个乡镇按时上报了降尘数据,上报率为90.3%,比4月份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数据有效的乡镇1612个,占上报数据的99.0%,比4月份上升0.5个百分点。

新乡市连续2个月未上报辖区内乡镇降尘监测数据,开封市、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10个省辖市共53个乡镇未上报降尘监测数据(详见附件2)。

漯河市、信阳市2个省辖市共17个乡镇上报降尘监测数据无效,均为样品周期不符合要求,样品受损所致(详见附件3)。

二、乡镇降尘监测结果

1612个乡镇降尘量均值范围在0.8t/km2·30d—47.6t/km2·30d之间,平均值为6.3t/km2·30d,1372个乡镇降尘量小于或等于9.0t/km2·30d,占数据有效乡镇比例85.1%;降尘量大于9.0t/km2·30d的乡镇共计240个,占数据有效乡镇比例14.9%。所属省辖市为: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济源市14市,降尘量排名后10为的乡镇为:许昌市襄城县姜庄乡、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濮阳市清丰县固城乡、南阳市西峡县丹水镇、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郑州市新密市城关镇、洛阳孟津县送庄镇、郑州郑东新区白沙镇、许昌市长葛市坡胡镇、南阳市西峡县阳城镇。其中,许昌市襄城县姜庄乡降尘量最大,为47.6t/km2·30d。

三、有关要求

一是及时报送监测数据。部分省辖市未上报降尘监测数据,影响着全省降尘监测工作的整体安排,请各相关辖市抓紧查明未上报原因,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按时上报降尘监测数据。

二是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各省辖市要加强监测质量管理,设置警示标志,杜绝无关人员进入降尘采样区,防止人为损毁降尘缸干扰监测结果;对降尘缸支架进行加固处理,按时采样,确保采样周期满足规定要求,预防和减少降尘无效监测情况发生。要严格按照质控要求,加强对降尘监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降尘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此次通报有240个乡镇降尘量大于9.0t/km2·30d,其中个别乡镇数据较高,希望相关地方组织人员认真分析降尘污染来源,制定针对性措施,健全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水平,切实降低扬尘污染。

附件:1. 2019年5月降尘超标乡镇监测结果.pdf

2. 2019年5月降尘监测数据无效乡镇.pdf

3. 2019年5月未上报降尘监测数据乡镇.pdf

2019年8月8日

主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督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印发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