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商丘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商丘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请示》(商环〔2019〕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我厅已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不同意商丘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40吨含镍污泥(HW17,336-064-17)转移至江西睿锋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处置。
你局要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监督商丘金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防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倾倒。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杨方圆
联系电话:0371—66309556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