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2901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6-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19]15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要求,我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19年5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832万元,得补720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744万元,得补610万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支偿得补情况详见附件,建议省财政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予以相应清算。

附件:1. 2019年5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2.   2019年5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2019年6月2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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