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1564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5-30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办[2019]10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函

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函》(以下简称《函》)显示,我省有4个城市降尘量高于9.0t/km2·30d,分别是开封市降尘量9.5t/km2·30d、濮阳市降尘量10.0t/km2·30d、郑州市降尘量10.1t/km2·30d、安阳市降尘量10.2t/km2·30d;新乡市卫辉市3月降尘监测数据无效;有32个县(市、区)降尘量高于9.0t/km2·30d,20个县(市、区)降尘量同比上升,其中,郑州市荥阳市降尘量为16.4t/km2·30d,降尘结果偏大,新乡市新乡县降尘量为9.6t/km2·30d,同比上升140.0%,安阳市林州市降尘量为11.6t/km2·30d,同比上升103.5%,新乡市牧野区降尘量为16.8t/km2·30d,同比上升73.2%,安阳市汤阴县降尘量为9.6t/km2·30d,同比上升54.8%,不仅降尘超标,而且反升幅度大。

现将《函》转发你们,各地要结合监测数据,查找数据偏高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别是降尘量同比不降反升幅度大的新乡市新乡县、郑州市荥阳市、新乡市牧野区、安阳市汤阴县,要时刻警醒,强化针对性管控不放松,扭转降尘量大且升幅大的被动局面,坚决把降尘量控制在9.0t/km2·30d标准以下。

附件 环办监测函[2019]48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 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函.pdf 

2019年5月29日

 

主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督办:生态环境监测处

抄送:省控尘办,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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