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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1315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自然生态保护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5-1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19]11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函

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济源市政府:

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现已收到关于我省《2018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报告》,请你市及时与我厅联系,接收相关内容,并按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方法(试行)》要求认真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将实地核查结果按照台账填写要求(附件2)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厅(附件1)。对核实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四类”重点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我厅。

联系人:田耀武   牛培源

电  话:0371-66309102   66309103

邮  箱:hnstc415@163.com

附件1 河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台账.docx

 附件2 台账填写要求.pdf

 

                   2019年5月1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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