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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0987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应急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4-12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19]7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积极推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能力,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 以下简称《指南》),现转发你们。同时,为切实做好我省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全国、我省面临的复杂环境安全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指南》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辖区环境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紧、抓实、抓好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二、开展宣传培训

各地要切实组织好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技术支撑单位等层面宣传、贯彻落实《指南》的各项工作。要强化企业应急物资储备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指南》,熟悉调查范围、内容,掌握填报原则,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三、严密组织实施

各地要在2018年环境应急信息库建设的基础上,依据《指南》界定的调查范围、目的、原则、主体、内容等要求,进一步完善辖区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稳步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一是摸清底数。各地要按照《指南》界定的调查范围和内容,首先要摸清政府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有没有自建的物资库及储存了哪些环境应急资源;其次是重点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大型企业有没有物资库及储存了哪些环境应急资源;第三是生产、供应环境应急资源的企业或产品、原料、辅料可以用作环境资源的企业相关信息;第四是环境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和应急场所的有关信息。企业则以“可以直接使用的”为调查重点。二是认真填报。各地要在摸清辖区环境应急资源的基础上,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表。三是汇总建档。建立包括资源清单、调查报告、管理制度在内的调查信息档案。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借鉴、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请各地分别于4月18日、6月15日前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联系人表、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表报省厅。省厅将适时对各地资源调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 系人:丁照军   李艳姣

联系电话:0371-66309220

电子邮箱:shbtyjb@163.com

 

附件1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pdf

附件2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联系人表.docx

附件3 市县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2019年4月11日

 

主办: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督办: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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