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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9年3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736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662起,罚款金额3168.06万元。在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查办的案件总数为202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起,查封扣押169起,限产停产6起,行政拘留17起(22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起(8人)。
2019年1-3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1859起,已下达处罚决定1823起,罚款金额9950.48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30.27%、133.07%和153.61%。按照《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总数为374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0起,查封扣押291起,限产停产7起,行政拘留54起(59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2起(16人)。
2019年1-3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是郑州市(284起)、安阳市(167起)、新乡市(15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局是滑县(46起)、鹿邑县(29起)、永城市(27起)。
各地要紧紧围绕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用依法严打重惩助力打赢打好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2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按照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等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进度表.pdf
附件3 截止到2019年3月河南省配套案件数为零的90个市县级城市汇总表.pdf
2019年4月2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