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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0498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3-0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2月全省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9]5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2月全省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9年2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574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627起,罚款金额3750.20万元。在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的案件总数为96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7起,查封扣押71起,限产停产1起,行政拘留15起(15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起(2人)。

2019年1-2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1138起,已下达处罚决定1175起,罚款金额6803.14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11.02%、112.76%和172.10%。按照《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8起,查封扣押122起,限产停产1起,行政拘留37起(37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起(8人)。

2019年1-2月,全省环保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局)是郑州市(168起)、洛阳(121起)、安阳市(10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局)是滑县(40起)、鹿邑县(25起)、汝州(16起)。

各地要紧紧围绕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用依法严打重惩助力打赢打好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1 全省环保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度表(2019年2月 年累计).pdf

附件2 全省环保系统按照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等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进度表(2019年2月 年累计).pdf

附件3 截止到2019年2月河南省配套案件数为零122个市县级城市汇总表.pdf

2019年3月4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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