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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时间:2019-01-27 16:55打印页面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CHINA 6)

( GB18352.6—2016代替 GB18352.5—2013 2020-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第六阶段型式检验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的检查和判定方法。生产企业有义务确保所生产和销售的车辆,满足本标准所规定的在用符合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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