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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018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1-23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11月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文[2018]1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11月全省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

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去年3月份起,我省对除7个京津冀通道城市外的11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城市降尘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我省不断加强降尘管理,从今年10月份起,我省开始实施降尘结果公开。现将2018年11月相关市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省辖市降尘监测结果

11月,11个省辖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6—9.0t/km2·30d之间,降尘量均小于(等于)9.0t/km2·30d,总体平均值为4.8t/km2·30d(详见附件1)。

二、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11月,10个省辖市117个县(市、区)中,116个县(市、区)降尘监测数据有效,降尘量均值范围在(0.6—9.9)t/km2·30d之间,总体平均值为4.7t/km2·30d。其中,106个县(市、区)降尘量小于(等于)9.0t/km2·30d,占全部有效监测县(市、区)的91.4%;10个县(市、区)降尘量大于9.0t/km2·30d,占全部有效监测县(市、区)的8.6%,分别为三门峡渑池县、平顶山宝丰县、平顶山郏县、三门峡义马市、三门峡陕州区、三门峡灵宝市、许昌开发区、平顶山高新区、周口太康县、平顶山鲁山县。其中,三门峡渑池县降尘量最大,为9.9t/km2·30d(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降尘工作。各地城市降尘监测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结合本通报监测数据,查找数据高的原因,有的放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采取措施,防控降尘。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采取有效控尘措施,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附件1 全省11个省辖市、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年11月降尘监测结果.pdf

附件2 全省10个省辖市各县(市、区)2018年11月降尘监测结果.pdf

2018年12月25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抄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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