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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8〕84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共抽取了2017年度5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 21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专家审查、现场核查及集体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对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突出问题的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7家环评机构及其主持编制的7名工程师提出通报批评(详见附件1)。
对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详见附件2)。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复核发现影响审批结论的重大问题,应督促项目单位积极整改,完善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切实提高环评工作质量。
上述机构及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的主要问题.pdf
2018年12月28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