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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环攻坚办[2018]81号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01-02 12:20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及最新数值模式预报结果,2018年12月29日夜间至30日,北部和西部地区将出现轻中度污染过程,部分地区或出现短时重度污染过程;12月31日,安阳、鹤壁、焦作、新乡、济源、三门峡、平顶山、洛阳、郑州、开封将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其他地区将有轻中度污染;2019年1月1日至3日,全省高湿静稳现象显著,污染加重,各地均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其中,安阳、焦作、济源、许昌、漯河、南阳、信阳、驻马店、平顶山、周口、开封等地将可能出现1至2天严重污染过程。

为加强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减轻污染,按照《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18﹞14号)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豫政办〔2018〕63号)要求,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等11市于12月28日22时前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9日22时前启动Ⅱ级响应,其他7市于12月29日20时前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30日20时启动Ⅱ级响应。各地要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变化,加强与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研判,根据临近会商研判情况及时调整、解除预警级别。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地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全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接受社会监督;并于每日上午10时和下午6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

同时,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派出9个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核查组,根据各地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情况,重点核实工业企业各项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请省控尘办组织力量,重点核查各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在预警解除后,各地要及时对本地重污染天气态势、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减排效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及时制定出整改的具体措施,确保污染管控取得实效,并将重污染天气总结评估报告电子版在预警解除后5天内及时上报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  方

上报邮箱:hnsdqgk@163.com

(请各地环保局及时将此文件转送本级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抄送:各省辖市环保局,省控尘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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