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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环攻坚办[2018]80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8-12-28 12:15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气象台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12月25日至28日,全省大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将以良为主,中北部地区风力较大,12月29日至30日,除南部外,大部分地区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因此,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各地今日可解除当前预警,并认真研判12月29日以后的重污染过程,加强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的会商研判,提前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的准备工作。

预警解除后,请各地对黄色预警及Ⅲ级及以上级别预警的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于响应终止后5日内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 系 人:李  方

上报邮箱:hnsdqgk@163.com

(请各地市环保局及时将此文件转送本级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抄送:各省辖市环保局。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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