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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3249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12-03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阳市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18]26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阳市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收到《关于请调查处理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的函》(以下简称“调查函”)后,我省高度重视,立即对南阳市气象站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人为干扰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把监测数据质量摆到重要位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厅文〔2018〕20号,以下简称《方案》)。同时,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方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有效联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方案》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效。针对近期我省发生的国控站点周边喷淋洒水问题,我省在全省扬尘办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严禁雾炮车在环境空气站点周边喷淋洒水,提高对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警示教育全省,形成强大震慑力。要求全省环保系统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精神,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省还制定印发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十不准》(豫环文〔2018〕2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环保局和监测站也分别签订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承诺书》,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山西临汾事件通报后,我省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临汾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有关情况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8〕894号),要求各地组织深入学习,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防监测数据造假。

接到调查函后,一是立即函告南阳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调查函反映的问题;二是成立调查组赴南阳市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并于11月15日组织召开了南阳市气象局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受消防烟雾、水雾喷淋干扰沟通会,认真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国控站点管控措施。三是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全省。四是尽快将调查处理情况向生态环境部汇报。

二、深入调查,立即整改

(一)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日至8日,我省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民服务中心中区广场举行“119”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大型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而市气象站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在演练区域内。11月2日、3日进行分步演练,无起火,无出水;4日进行视频初期拍摄,现场点燃发烟饼(白色烟雾,腾空后形似水雾状),无起火,消防车出水;6日、7日进行整体预演,省爆破专家现场发烟(黑烟)点火,模拟真实火灾,消防车出水;8日上午进行正式演练,省爆破专家现场发烟(黑烟)点火,模拟真实火灾,消防车出水。消防演练的个别时段,该国控站点采样区受到烟雾和喷淋干扰。经分析,该站点在消防演练期间的个别时段,颗粒物数据发生倒挂现象,7日18时颗粒物数据有瞬时升高情况发生。

(二)整改及处理情况

接到调查函后,立即安排调查组赴南阳市调查,南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调查工作,成立调查组,对气象站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受干扰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南阳市调查认定,市公安消防支队在选择演习地点时,未认真查看空气自动监测站附近张贴的警示标识,造成监测站监测数据受到演练活动干扰,对国控监测站点受干扰问题负主要责任;市公安局对“119”宣传月活动地点选择审批把关不严,宛城区人民政府、宛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市环保局对国控监测站点管理不力,对国控监测站点受干扰问题负次要责任。鉴于此,南阳市决定对演练总指挥(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魏俊伟、指挥员(消防支队副科长)尹青超、经办人(消防支队参谋)刘迎昊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市消防支队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对市公安局、宛城区人民政府、宛城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市环保局给予警示教育,并责成宛城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南阳市对辖区内的其他站点开展全面排查活动,扩大警示标识张贴范围,以更醒目的标识提醒站点周边活动的单位和群众。加强站点周边管控,禁止在广场上举办使用高空喷水、烟火和地面焚烧物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杜绝人为活动对监测站点的影响。

三、加强监管,严肃问责

此次南阳市出现的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人为干扰情况,反映出我省个别地方在环境监测管理上仍存在管控不到位、宣传教育不深入等问题。我省将以此次调查处理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边安全管控排查专项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留死角。尽快完善站点周边警示牌、栅栏、防护门等安全保障设施,切实堵塞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漏洞。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上,要求各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严禁在空气站点周边开展干扰监测数据质量的各种演练活动,进一步明确各级对国控站点的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将严防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自动监测管理十不准”宣传到辖区内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住建、城管、交通等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人员;把“自动监测管理十不准”张贴到每个站点的醒目位置,坚决杜绝任何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或疑似造假行为发生。将南阳市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按排名最后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2018年11月27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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