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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3173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11-13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督促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实施整改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18]17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督促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实施整改的通知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

近日,我厅接到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为做好换证工作,2018年11月1日,我厅组织人员对公司现场进行了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一定问题,现通报如下:

1. 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和废物配伍车间均未建设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等)收集治理设施,车间普遍存在气味刺鼻现象。

2. 公司危险废物厂内贮存量大,且绝大多数属焚烧类废物,公司现有焚烧处理能力有限,危险废物处置进度缓慢。

3. 6号贮存库内积尘明显,未设置围堰,危险废物散放;7号贮存库内地势低,门口设置的围堰偏低,难以满足防止外部雨水灌入需要,且库内危险废物散乱堆放;10号贮存库个别贮存容器破损,存在危险废物泄露现象。

4. 部分危险废物废弃包装桶在棚内贮存,数量较多,且敞口放置。

5. 碱液贮存罐(B罐)无围堰,应急防范措施不健全。

6. 物化车间南门未设置围堰,压滤作业区滤液未及时排走;污泥清理作业不规范,踏台上存在污泥抛洒现象。

7. 二期焚烧项目的废物配伍区,地面未作地坪、防渗、防腐处理,设置的围堰高度偏低。

8. 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证的材料不全,需进一步细化工艺描述,依据收集危险废物种类和性质的不同,介绍相应的收集处置运行方式。

9. 要对照相关标准,补充完善回用水水质监测报告。

针对以上问题,请你局督促指导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对照标准认真逐项整改,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公司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毕后,请你局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验收,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我厅。

联 系 人:杨添晋

联系电话:0371-66309185 

2018年11月10日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主办:土壤办                            督办:土壤办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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