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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8-03042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监测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 2018-11-01
名  称: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豫环办[2018]16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与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豫环文〔2018〕101号)和《关于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66号)要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负责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监测;各省辖市环保局负责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和工业园区周边进行土壤监测,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监测任务,以后持续进行,每年监测一次。为全面掌握监测进度,省环保厅对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监测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10月份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进展情况

经统计核实,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数量共计775家。

截至10月25日,全省已完成自行监测的企业有223家,占总数的28.77%,正在进行自行监测的企业有302家,占总数的38.97%。其中洛阳、信阳、驻马店、巩义、汝州五市进展较快,已完成监测的企业占本地重点监管企业总数比例超过了60%。

企业周边监测已完成50家,占总数的6.45%;进展较快的有开封、平顶山、汝州、长垣。对以上进展较快的市、县在全省提出表扬。

企业自行监测和企业周边监测进展较慢的有:周口、新蔡、航空港区;固始企业自行监测和企业周边监测无任何实质进展。对以上进展较慢的市、县(区)在全省提出批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地市和企业对该项任务不够重视,责任分工不明确,主动性不强。有的地市仍处在布置任务和确定社会监测机构阶段,年底前完成监测任务非常困难。

二是监测工作进展较慢。临近年底,企业自行监测完成数量不足30%,较9月份上升10.95个百分点;企业周边监测完成数量不足10%,较9月份上升5.68个百分点;工作进度缓慢,与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差距较大。大部分地市和企业监测结果未向社会公开,社会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是个别地市督导调度不及时。个别地市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调度报送工作,土壤监测进展迟迟不能上报。个别地市现场督导不到位,对建设情况不掌握,上报的数据不准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距年底仅有两个月时间,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超常措施,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圆满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快推进企业和周边监测进度。各地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监测标准和完成时限,指派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对监测过程中把握不准的问题,要主动与省环境监测中心沟通,及时解决问题,保证监测工作顺利推进。

(三)做好督导调度。各地要抓好对辖区内企业和周边监测的督导调度,按时上报监测进度。近期,省厅将派督导组,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力度,对进展严重滞后的地市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联 系 人: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孙书恩

省环境监测中心       王振风

联系电话:0371-66309171   66309338

电子邮箱:hnhbjcc@163.com

附件 10月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测调度统计表.pdf

2018年10月31日

主办:环境监测处                        督办:环境监测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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